11月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并表示,报告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的相关进展,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的相关立场和主张。COP29即将召开,生态环境部呼吁各方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与安排,推动COP29取得积极成果。
裴晓菲:下面请夏应显司长介绍情况。
夏应显:谢谢晓菲司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本次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支持、关心、帮助和宣传。
从2008年起,我们每年编制《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年度报告,2024年,我们继续编制《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展示2023年以来各领域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以数据和事实体现我国重信守诺、聚焦落实的理念,体现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负责任态度。《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减缓、适应气候变化、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以及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的相关进展,并阐述了中方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的相关立场和主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中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我们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采取节能提高能效、建立完善碳市场、增加森林碳汇、提高适应能力等一系列措施,构建完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能源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碳市场建设不断取得进展,碳排放统计核算等基础能力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成效。
同时,我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等原则,积极建设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进程,是气候领域的行动派和实干家,发挥了稳定器、推动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帮助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小岛屿国家等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就是我们说的COP29,很快就要召开,我们呼吁各方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与安排,发出多边进程不可逆转、国际合作不可或缺的积极信号,为应对气候危机的全球努力带来更多的确定性。中方愿意继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与各方一道按照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缔约方驱动的原则,推动COP29取得积极成果。
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谢谢大家!
答问一: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进展?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未来还将在哪些领域开展南南合作?
夏应显:长期以来,中国持续通过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截至目前,中国已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53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开展减缓和适应项目、举办交流研讨班这些方式,帮助提升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当前,正着重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每年围绕减缓、适应、资金谈判等主题举办能力建设研讨班,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业人才培养。截至目前,已累计举办300多期研讨班,为120余个发展中国家提供1万余人次培训名额。二是积极开展南南合作“非洲光带”旗舰项目。黄润秋部长在首届非洲气候峰会上启动实施“非洲光带”旗舰项目,将帮助5万户左右非洲地区无电贫困家庭解决用电照明问题,助力非洲绿色低碳发展。截至目前,我们已顺利推动与5个非洲国家签署“非洲光带”合作文件,预计将帮助解决近3万户非洲无电家庭日常用电问题。三是积极实施早期预警项目。长期以来,早期预警一直是中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方向。我们生态环境部与世界气象组织、中国气象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支持联合国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的三方合作协议》并与巴基斯坦开展了首个落实三方协议的合作项目,本次巴库大会上,我们将举办“加强早期预警,共筑气候适应的未来”高级别活动,并在活动中签署巴基斯坦物资交付证书。
未来,中国将继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发挥中国在光伏、新能源汽车、早期预警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物资援助、技术援助、交流研讨、联合研究这些方式,开展务实合作项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帮助。
答问二:即将举行的COP29被许多媒体认为是一次气候资金大会,将对全球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作出相应的安排,您认为如何解决气候危机资金缺口的问题?如何动员发达国家拨款协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谢谢。
夏应显:气候资金作为气候国际进程中的焦点、热点与难点,关乎南北国家互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信任,是多边进程取得进展的关键。各方将于本次大会上完成制定全球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及相关安排。我们注意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资金目标涉及的出资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等问题上有不同看法。中方主张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巴黎协定的原则、规定和授权,确保不重新谈判或改写《巴黎协定》相关规定。发达国家应履行出资义务并继续带头调动资金,鼓励其他国家自愿参与。
二是发达国家2025年以前要切实兑现已经承诺的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捐资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的目标,实现适应资金支持翻倍,2025年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
三是资金来源明确必须以发达国家公共资金为主,通过公共资金向国际社会传递积极稳定的政策信号,进一步撬动和扩大多边开发银行融资和私营部门的投资。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在资金问题上,发达国家出资是必答题,其他国家自愿出资是选答题,私营部门融资是课外题。我们认为,首先要把必答题答好,在此基础上通过多边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私营部门把资金蛋糕做大。全球南方可以进一步促进南南合作、互助自强,作为资金目标之外的“锦上添花”。
答问三:根据COP28决定,各国要在2025年更新到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这也是《巴黎协定》全球盘点以后各方关注的焦点。中国对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落实进展如何,以及对更新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有哪些考虑?
夏应显:谢谢您的提问,“国家自主贡献”,也就是我们说的NDC,是《巴黎协定》确定的“自下而上”的核心履约机制安排,是《公约》各缔约方根据自身情况来自主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的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将完成碳排放强度全球最大降幅,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推动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中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全面推动国家自主贡献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你问到的有关进展方面,这里有一组数据,2023年,中国持续推动碳强度下降工作,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了17.9%,森林蓄积量达到了194.93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65亿立方米,已经实现2030年目标。(碳索未来 TL CARBON)截至2024年7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了12.06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2.25倍,提前6年多实现了我们所说的2030年的装机容量目标,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中国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我们将基于国情,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按照《巴黎协定》及去年通过的“阿联酋共识”,于2025年适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通报2035年的国家自主贡献。谢谢。
答问四:当前全球层面各方面复杂因素不断叠加,给今年多边进程带来了不确定性,引发国际社会担忧。中方为推动多边进程和联合国气候变化巴库大会成功做了哪些努力,取得哪些效果?
夏应显: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我们一直以来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多边进程。2024年,我们与巴库气候大会主席国阿塞拜疆、联合国、气候公约秘书处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保持密切沟通交流,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成功主办第八届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基础四国部长级会议、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会议等多场气候外交活动,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我们以坚定不移应对气候变化的确定性对冲了全球范围内存在的气候政策走向多边的不确定性,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发挥了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
上面说到的第八届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MoCA)于今年7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得到了去年迪拜大会主席国阿联酋、今年巴库大会主席国阿塞拜疆、明年贝伦大会主席国巴西“三驾马车”,也就是三个主席国的支持。我国领导人出席开幕式并做主旨讲话,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担任会议主席,来自阿联酋、阿塞拜疆、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美国等34个国家以及联合国秘书长代表、气候公约执行秘书等30名部级代表参加会议,出席会议部级代表数量为历届之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联合国气候大会回顾及展望、生物多样性与气候统筹协同、减缓与低碳转型、适应与气候复原力、支持与实施手段、全球气候行动与合作展望、能源低碳转型与发展可再生能源等关键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努力增信释疑、求同存异。会后发布了主席总结文件,重申了各方坚持《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基本方向,为后续气候谈判捋清了关键问题,平衡反映了南北阵营关切,识别潜在的搭桥方案,为推动今年底巴库气候大会取得积极成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作为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基础四国”主席国,今年还召开了“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发表了联合声明,传递了发展中国家坚持多边主义、维护公约和巴黎协定、加强国际合作、反对单边贸易措施的积极信号。我们将继续与其他各方一道,对话沟通、相向而行、聚同化异,推动巴库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答问五: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已经近一年时间,请问目前运行情况如何?下一步在完善自愿碳市场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还有哪些考虑?
夏应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市场)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后,我国推出的又一个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自今年1月启动以来,主要取得三方面的进展成效。一是构建基础制度框架。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制定并发布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向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全要素的规范指引。二是明确市场优先支持领域。我们首批发布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之后我们组织编制煤矿瓦斯利用和隧道照明节能方法学,来支持甲烷利用、交通节能等领域发展,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三是完成基础设施和机构建设。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已经上线运行,2024年1月CCER市场启动。6月,国家认监委批准一批审定核查机构。截至2024年10月,已经公示减排项目44个,按目前已经公示的项目计算,预计每年可产生核证自愿减排量1137万余吨。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积极作用。一是强化制度设计。指导注册登记机构与交易机构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机构内部管理。针对项目业主、审定核查机构等不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二是扩大市场支持领域。常态化的开展方法学公开遴选和评估。结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进程和有关行业的发展进步,适时更新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减排量核算方法和额外性论证方式,动态管理整个进程,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监督帮扶和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升数据质量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严管、严查、严惩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弄虚作假行为。我们期待从以上三个方面完善自愿碳市场建设。
答问六: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请问当前强制碳市场启动以来有哪些进展和成效,以及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对于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哪些计划与工作重点?谢谢。
夏应显:谢谢您的提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就是您刚才说的强制碳市场,是我们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的一个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我国双碳目标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强制碳市场是2021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我们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接近5亿吨,成交额297亿元,交易价格呈稳步上升的趋势,目前在每吨100元这么一个价位上下波动,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今年以来,市场建设取得进一步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今年5月份,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出台具有重大意义,是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首部专门法规,为碳市场建设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条例》与碳排放核算核查、配额分配、注册登记、交易结算这些算起来总共30多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共同形成了我国碳市场多层级、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
二是持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我们坚持将数据质量作为碳市场建设的“生命线”,不断优化碳排放核算核查方法,实施关键参数的月度存证制度,开展“国家—省—市”这三级联审,及早消灭数据质量隐患。目前,市场碳排放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都得到大幅的优化,满足了市场平稳运行需要,也为碳足迹管理等其他相关政策提供了关键的数据支撑。
三是有序开展了发电行业2023和2024年度配额发放与清缴。组织制定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也就是您刚才问题中提到的方案,印发关于做好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省市开展了2200多家发电企业的配额分配和清缴工作,确保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
四是做好扩大行业覆盖范围的基础准备工作。为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关于全国碳市场扩围的任务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并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印发实施了水泥、铝冶炼行业等核算核查指南等4项技术规范,同时也正在推进抓紧编制钢铁行业的核算核查指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修订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持续夯实数据质量,严厉打击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将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纳入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就是我们说的下一步扩围的相关安排,加快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答问七:十周年,《巴黎协定》也将于明年迎来通过十周年。如何评价自加入《巴黎协定》以来,中国在履行协定、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的努力?这次气候变化大会中方将有何立场和期待?
夏应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奠定了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和法律基础,30年来发挥了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主渠道作用。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就2020年后全球气候行动与合作作出安排,进一步强化了《公约》的实施,协定达成近十年,为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关键作用。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首批缔约方之一,也是最早签署和批准《巴黎协定》的国家之一。中国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紧密对话合作,在《巴黎协定》的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各个阶段发挥了关键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也是引领者,立足自身实际,主动承担与发展阶段和国情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采取积极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我们持续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前面我已经给大家报告了我们具体这方面的数据,来说明我们在过去十年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刚才说的两个提前:森林蓄积量已实现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风和光电的总装机容量也提前实现了向国际社会承诺的目标。这些数据扎扎实实说明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是一个实干派,我们扎扎实实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正如您所说的,COP29是一次承前启后的大会。中国代表团将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支持主席国阿塞拜疆,推动其他缔约方一道遵循《公约》和《巴黎协定》授权,推动本次大会达成积极平衡成果。一是希望本次大会坚持并落实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与安排,发出多边进程不可逆转、国际合作不可或缺的积极政治信号,为应对气候危机的全球努力带来更多确定性,持续促进全球绿色低碳、气候韧性的转型和创新。二是希望发达国家落实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承诺,为2025年发展中国家提交国家自主贡献营造南北互信的政治环境。发达国家承担对发展中国家支持的出资义务,及早承诺一个远高于1000亿美元的具体目标数字是打开COP29成果的金钥匙、总开关。三是希望各方维护多边主义,推动最广泛的国际合作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我们敦促有关国家摒弃单边主义,解决推高气候行动成本的、不合理的单边措施等障碍,切实回应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切,为2025年提交国家自主贡献打造公平公正的基础。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团结协作才是唯一出路。中方愿与各方一道,为巴库大会取得成功付诸努力,为全球气候治理事业作出贡献。
答问八:今年,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其中分阶段明确了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请问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都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如何继续推动落实?谢谢。
夏应显:谢谢您的提问,前面说的碳市场扩围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建设,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另外一项工作任务要求。为落实这方面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年5月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这个实施方案编绘了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重点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这“两大基石”,分别来解决产品碳足迹“怎么算”和“算得出”的问题;探索构建碳标识认证、产品碳足迹分级管理和信息披露“三项制度”,来实现碳足迹“算得准”、促进产品碳足迹“往下减”和实现碳足迹信息“受监督”的目标。为推动《实施方案》工作落实,帮助外贸企业有效应对国际涉碳贸易壁垒,立足破解碳足迹管理中的难点,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我部组织编制《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并已于近期发布实施了,要求和指南作为我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母标准”或者称之为“标准的标准”,来指导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电力等基础能源和动力电池、光伏等重点外贸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并尽快发布。
二是结合相关工作需要,今年4月发布了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时从煤电油气等基础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通用因子着手,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因子的研究工作。
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的认证试点,同时也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四是加强产品碳足迹的国际交流,跟踪研判国际涉碳贸易政策和产品碳足迹规则的发展趋势,并积极应对。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持续建设“两大基石”和“三项制度”,推进我国碳足迹核算标准的规则国际交流互认,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谢谢。
答问九:在极端天气事件日益频繁的背景下,气候适应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工作,中国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政策和行动,对于COP29上气候适应相关谈判中方有何期待?
夏应显:如您所说,近年来,气候变化对全球的影响日益加剧,极端降水、台风、高温、极寒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日益频繁,今年我国多地还出现了海水倒灌现象,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前面临的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中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主动适应气候变化作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适应气候变化顶层设计。2022年,我们联合其他16个部门印发了《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文件,对当前至2035年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系统谋划。二是强化地方行政区域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各部门、各地方积极采取行动,截至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印发实施本地区的行动方案,13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有力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30年目标。三是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39个城市作为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的建设路径和模式。此外,我们还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着力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提升重点领域和关键区域气候韧性,积极防范气候风险。
在今年的COP29气候谈判中,适应问题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要关切和优先事项。去年迪拜大会达成了阿联酋气候韧性框架,进一步细化落实巴黎协定关于全球适应气候变化的目标。我们期待今年巴库大会继续就气候韧性框架的实施,特别是发达国家承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方面资金翻倍作出安排,提升各方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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